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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3 14:5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2024年7月11日,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主持召开“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温水许〔2017〕26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暨后期管护单位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万瑞建设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4年7月16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9月23日,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

联 系 人:张博凡,联系电话:0577-57579948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 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东片)道路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