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0/2024-00044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近些年来,党中央将国家粮食安全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区域农田灌溉发展与粮食安全、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紧密结合,温州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7号)部署要求,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全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研究灌溉面积发展潜力、区域分布、发展路径等,对持续稳定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水利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1月17日,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技术要求。2023年1月9日,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7号),要求开展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3月,温州市水利局委托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温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5月底,提交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报告初稿和“一张图”成果汇总。2023年8月底,通过了温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的联合审查。2023年12月底,完成市级规划成果与县级规划成果、省级规划成果的协调衔接、修改完善。2024年4-5月份,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水利局意见,并完成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温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依据相关文件和编制大纲,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以统筹兼顾、分区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与相关各县(市、区)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温州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水网建设规划、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及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统筹全市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水网格局、灌排工程格局,以提升农田灌排保障能力为重点,确定了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农田灌溉发展目标,提出了主要建设任务、灌溉管理任务及投资匡算。
结合《温州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温州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和本次县(市、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成果,本次规划提出新建水库、外域引水等措施,解决全市农田灌溉用水缺口。规划2035年前大中型灌溉水源保障工程新建7处、改建1处,包括乐清市银溪水库(改建)、龙西水库(新建),瑞安市六科水库(新建)、滩脚引水工程(新建),永嘉县巽宅水库(新建)、鹤盛水库(新建),平阳县岳溪水库(新建),泰顺县溪源水库(新建)等。规划对温州市所辖的温瑞、瑞平、桥墩、江北4处重点中型灌区和马站、北引2处一般中型灌区均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作,其中桥墩灌区将分为苍南片和龙港片。规划新建2000亩以上重点小型灌区25处,通过小型水库工程、山塘提升改造,引水堰(闸)、泵站、渠(管)道、渠系建筑物、排水沟等新建改造,以提高灌溉保证率。结合温州市高标准农田现状,根据《浙江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至2035年,温州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60.04万亩,规划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达到275.22万亩,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
根据灌溉发展的目标与任务,结合温州市所辖县(市、区)规划项目和实际建设需求等,全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匡算总投资213.78亿元,其中大中型水源工程投资104.05亿元,大中型灌区改造43.16亿元,新建大中型灌区8.02亿元,小型灌区投资3.24亿元,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55.31亿元。
四、关键词解释
水网格局:以自然河湖为基础,引调排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结点,智慧调控为手段,集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系。
灌排工程:指通过灌溉和排水措施,调节农田水分状况,改善土壤条件,促进作物生长,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工程设施。
大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
中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1万-30万亩以下的灌区。
小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灌区。
重点中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5万—30万亩以下的中型灌区。
灌溉保证率:指预期灌溉用水量在多年灌溉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的出现机率。
高标准农田:指通过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水利设施、农电配套、机械化作业等措施,提升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达到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农田。
大中型水源工程:指规模达到国家规定大型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的水源类工程。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水利局
解读人:黄国豪
联系方式:0577-57579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