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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国家及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审方式
全市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实行网上申报、网络评审。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形式等另行发文通知。
二、专业分类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评审规则>的通知》(浙水人〔2023〕23号),水利专业技术工作分为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六类。
三、评审规则
(一)资格评价业务考试
1.申请参加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参加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低于60分或考试成绩排名靠后15%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业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在评审之前每年集中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内容包括新时代水利精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利数字化、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幸福河湖建设和河湖管理、绿色小水电管理,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性文件等。具体内容参照《水利基础知识题集》、《水利公共基础部分题库》(详见温州水利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业务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网络评审
评审会组织召开前,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建立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行“双盲”、“背靠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满分为100分,由经历与能力、工作成果、工作业绩3部分组成,根据《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确定网络评审成绩。
(三)面试答辩
参加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还需参加评审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综合考查申报对象的职业素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创新意识和发展潜能,以及提供业绩资料的真实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评审总分
评审总成绩为150分,计算公式为:
评审总成绩=业务考试成绩×25%+网络评审成绩+面试成绩×25%。
评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不低于10%的淘汰率,最后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温州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温州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水政发〔2022〕58号)同时废止。
温州市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