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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账单"——平阳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创历史新高
发布日期:2025-02-14 15:16 浏览次数: 来源:平阳县水利局 作者:温爱 字号:[ ]

近年来,平阳县水利局狠抓水土保持监管责任落实,持续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平阳县水利局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54.86万元,创历史新高,远超历年平均征收额。

什么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及征收范围?当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时候,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其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主要用于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烧制砖、瓦、瓷、石灰,排放废弃土、石、渣等生产建设活动都可能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在过去的一年里,平阳县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推动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跟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水利局各大流域所、税务局、行政执法等多部门协调参与的联合催缴机制。坚持严格监管,从源头上抓起,重视审批环节,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对历年来应缴未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对于欠费数额较大的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切实增强业主依法缴费的意识;对长期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企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有力保障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

对于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平阳县水利局将严格遵循"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按照《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将征收资金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改善平阳县生态环境,助力平阳县生态保护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