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温州兆瓯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温州兆瓯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F-01b地块建设项目(温水许〔2021〕23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暨后期管护单位温州兆瓯房地产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温州华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一标段土建施工单位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标段土建施工单位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景观绿化施工单位浙江柏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监理单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标段监理单位温州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4年12月12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5年2月19日,温州兆瓯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F-01b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博凡,联系电话:0577-57579948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 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F-01b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 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F-01b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 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F-01b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