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来,平阳县水利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在县普法办的指导下,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普法重点,丰富方法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水利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八五”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突出水利普法重点对象。切实落实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普法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水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动员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亲清政商云学堂“法治素养提升”系列专题直播讲座。在主题教育中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6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稳步推进网络宣传平台建设,积极利用“美丽平阳水乡”微信公众号和线上守法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科技馆、水文化公园、水情教育基地等宣传平台作用,持续开展节水爱水、保护河湖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做好新时代水保护文章。深入落实平阳县开展“十个一”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党员干部和青年理论小组的法治专题培训,开展“一月一法”月月学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宣传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节水六进”宣传活动,积极送水法律法规到镇街、企业、校园、广场。
完善干部学法制度
建立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在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加强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其他法律知识学习。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对学习宣传内容进行知识更新,强化新法的传播普及。先后集中对机关干部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专题学习。
完善依法审查制度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存量文件的清理,同时做好新增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把关工作。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台账、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和编制印发《平阳县水利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落实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实施。除国家和本省明确规定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的公文外,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做到应审尽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开、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作为必经程序,严把程序关。2021年以来共审核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9件。
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对参加执法证考试的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并编制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题讲座供大家学习。同时选拔三人参加县普法办及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知识竞赛”并荣获一等奖。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为行政执法注入新血液,目前县水利系统持证人数已达70人,实现了流域所和相关职能科室“全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工作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和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探索运用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建立与企业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执法模式。主动公开水事违法、水事纠纷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协作。2023年依法查处平阳某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堆放大面积材料违法侵占水域,最后签订了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开出当年全市水利首单水利领域生态损害“罚单”。同时,还建立水行政执法队伍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机制,与苍南县、龙港市签订跨界河湖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实现14条跨界河流问题同步治理。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根据县普法办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做好迎接县普法办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八五”普法经验,进一步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立足短板出举措,针对问题出实招,科学谋划,为“九五”普法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