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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水领域用水单位节水诊断和节水标杆等技术审核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10:44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1.项目名称概况

重点用水领域用水单位节水诊断和节水标杆等技术审核项目采购

2.采购人和采购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水利局;采购方式:自行谈判采购。

3.采购内容

根据《浙江省2025年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年度计划》《温州市水利局等六家单位关于印发温州市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温水政发〔2024〕56号)、2025年度水资源和节水工作要点等要求,开展市辖区重点用水领域用水单位节水诊断和2025年度节水标杆技术审核工作,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规上工业企业定额贯标110家,完成市辖区内重点用水单位、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诊断工作36家;(2)开展节水标杆审核工作,依据行业节水标杆、节水型高校、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等节水载体建设标准,提供技术指导,评审把关申报资料。

4.预算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19.90万元(拾玖万玖仟元整)。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具有水资源相关研究工作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成果及进度要求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数量规上高耗水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定额贯标表格填报及节水诊断报告。

7.项目验收

采购单位认可。

8.投标文件组成及提交

投标文件由如下组成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3)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作方案。

9.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市水利局507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下午18:00(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如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将视为报名未成功)

10.采购时间地点

自行谈判时间另行确定,地点温州市水利局五楼三号会议室。

11.资格审查与评标

(1)商务报价评分 20分

以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技术资信评分80分

评定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供应商实力

1.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水利水电)编制单位,得5分,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乙级资信(水利水电)编制单位,得2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水利工程设计和咨询的,根据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水利类项目获得过工程咨询奖项,国家级的一个得4分,省级的一个得2分,市级的一个1分,最多得4分。

注: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文件中须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0-12分

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提供签订合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成功业绩(重点领域水效提升、节水标杆支撑服务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1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②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咨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③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及近3个月在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配备水利规划设计、水文与水资源的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位得5分,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位得3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证书及近3个月在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0-25分

工作方案

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进行评分,最高得10分;

2.针对本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内容全面、依据充分、思路清晰,根据方案与温州市实际情况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15分;

3.针对本项目采取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8分。

0-33分

(3)说明

①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得分。

②经市水利局自行采购项目谈判小组评审,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

③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

④若出现重大分歧无法确定报价结果的应中止报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后重新组织报价。

12.定标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13.联系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77-57579948。

附件.doc

温州市水利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