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支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40万元(肆拾万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026年4月30日
服务期限: 2025年8月-2026年4月30日前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8:00,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如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将视为报名未成功。
报名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水利局507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77-5757994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水资源相关研究工作经验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内容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和《浙江省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要求,开展全流程考核技术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省对市2025年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分析温州各县(市、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开展县(市、区)“一对一”的技术指导;
2.协助开展温州市2025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和检查;
3.协助开展温州市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和检查;
4.根据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每个季度定期统计温州市进展情况、预估得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等;
5.配合做好省对市自然资源集约利用现场抽查、暗访;
6.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台账,协助温州市完成对县市区考核和自查自评工作,编制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自查技术复核报告,协助筛选优秀县(市、区)候选名单。
四、项目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至浙江省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工作结束。
五、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应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分工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并对提交的报告成果内容真实性和公正性、公平性负责;
(2)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会议室租用费、专家咨询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提供查看现场所需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
(3)项目承担单位在承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安全性负责。
六、评审方法(见附件)
七、定标方式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投标文件组成与提交
投标文件由如下组成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实力证明(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业绩(格式自拟);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
(7)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包括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8)本项目技术方案;
(9)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如有)。
九、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十、最后报价一览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