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温州臻玺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召开了滨江云谷未来社区二期地块项目(温水许〔2022〕31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温州臻玺置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温州臻玺置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温州遥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永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隆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正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后期管护单位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5年10月20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5年12月1日,温州臻玺置业有限公司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滨江云谷未来社区二期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日
联 系 人:张博凡,联系电话:0577-57579948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滨江云谷未来社区二期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滨江云谷未来社区二期地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滨江云谷未来社区二期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