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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10:5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水利局 作者:张博凡 字号:[ ]

2025年10月24日,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原瑞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瑞安市主持召开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浙水许〔2013〕75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PPP标段项目公司瑞安市中铁龙瑞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PPP标)、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县方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一标),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PPP标)台州天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5年10月27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5年12月30日,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向温州市水利局提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

经资料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30日

联 系 人:张博凡,联系电话:0577-57579948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507室

附件:1.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验收总结(盖章版).pdf

           2.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监测总结(盖章版).pdf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盖章版).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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