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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09 14:47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20年9月22日在温州主持召开了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浙江广川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说明,一致认为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pdf

          2、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联系人:曾小董

电话:1586856050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