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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0/2020-00186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0-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水政发〔2020〕2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CC18-2020-0001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15 09:58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水利建设工程形象面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0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20〕5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推进我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省水利改革发展“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文明有序”的建设管理理念,深入推进水利建设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准确把握安全文明施工要素和环节,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高质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水利工程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当前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创建水平,营造和谐工地环境,改善工地形象面貌,促进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提档升级,有效保障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全市新开工建安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水利建设工程均应创建标化工地,要求创建率达100%;其中,单个合同建安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省、市重点工程应申报创建市级标化工地。

标化工地创建项目应保障经费投入,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创建标准,以实现“市场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美观化、施工秩序文明化、生产作业安全化、劳动关系和谐化”的创建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标化工地是水利建设领域“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水利施工环境、规范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建设标准高,监管态势严,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水利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前列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标化工地创建,全力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强化过程控制。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要把标化工地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按分阶段要求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项目法人在招投标阶段,应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工程创建县级或市级以上标化工地标准的计划目标;为鼓励施工企业创建文明标化工地,可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的奖励措施,以及违约经济责任;在建设实施阶段,应认真组织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制订具体创建计划、内容和标准,切实加强创建过程管理。

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报告相关章节中,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内容及措施;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设计概(预)算的费率和工程实际,合理确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监理单位应将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监督,严格控制创建标准,并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

施工单位应全面组织开展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对照相关规范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并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提升创建水平。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切实提升标化工地创建水平,大幅度提升工地形象面貌,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1、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对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2、强化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对照安全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工地危险源管理,定期做好危险源辨识,针对性地制订防控方案,切实落实防控措施,要突出加强隧洞爆破、施工用电、启重起吊、孔口临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等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切实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加强现场巡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按照水利工程文明施工要求,因地制宜做好封闭施工区管理,水闸、泵站等点状工程应做到封闭施工;堤防、河道整治等线性工程尽可能封闭施工,如确实条件不具备的,应对重点区域封闭施工;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地面等应做好硬化及排水,规范设置作业面施工通道;临时房建、脚手架搭设、泥浆池防护应牢固美观,外观、色调要求整齐协调;深化绿色理念,做好场区美化绿化布置,加强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水污染控制;结合场区围墙,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水利行业及企业文化等宣传工作。

4、推行可视化、智慧化管理。创建标化工地的项目推行可视化管理,创建项目结合工程实际在重要施工区段布置视频监控,视频监控信号传输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平台,以充分利用平台进行管理。对于申请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的项目,如无特殊情况而未实行视频监控的,原则上按创建不达标处理。同时,鼓励水利建设工地推行智慧化管理,对于实行智慧化管理的工地,其创建评审可酌情加分。

(四)严格评审标准。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分别负责市、县级标化工地创建评审工作。在创建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市级标化工地严格按照《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

市级标化工地创建评审分为日常检查考核和达标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检查考核分值占80分,达标验收考核分值占20分。日常检查考核以抽查为主,频次视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安排,取各次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日常检查考核得分,单次考核评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创建不达标处理;最终创建评审总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判定为创建不达标。

县级标化工地创建评审可参照执行,建设规模较小的工程(单个合同建安造价1000万以下)标化创建和评审可适当简化。

此前《温州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温水政发〔2011〕128号)中有关规定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评审办法为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水利部门要把标化工地创建作为当前水利建设领域“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计划,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全面推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标化工地日常检查和创建评审工作,严肃行业管理,压紧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标化工地创建水平。

(三)建立考评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市水利局拟将各地标化工地创建及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每月排名,并列入县级年度水利工作综合考核,获得省级及以上标化工地称号的项目所在地可适当加分。

县级水利部门可将辖区内县级标化创建工作较好、成效显著的向市水利局推荐,在经复核通过后转为市级标化工地;市水利局推荐优秀的市级标化工地,参评省、部级标化工地、文明工地,以及瓯江杯、钱江杯,未被评为市级标化工地的,一律不予推荐参评。

请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水利部门落实相关科室和人员,按月将属地的标化工地创建情况报送市水利建管中心(联系人:陈乐峰,电话:0577-57579804)。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要加大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精品工程创建经验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助推创建水平提升,打造水利行业建设管理新形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温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水政发〔2011〕122号)、《温州市水利局深化我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水政发〔2015〕183号)同时废止。

 

温州市水利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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